太原市環保局對本應于今年完成脫硝工程建設,但目前均未開工建設的5家水泥熟料生產企業發文,給出了脫硝工程建設的最后期限。這五家公司為:山西雙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太原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原太原廣廈水泥有限公司)、山西晉匯南白水泥有限公司和太原北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團古交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太原市環保局明確,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這5家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在現有氮氧化物治理措施的基礎上,必須采取SNCR等高效脫硝工藝,綜合脫硝效率達到60%以上,水泥窯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控制在240mg/m3以下,達到市工業企業環!皩恕币。
同時,要求企業同步配套建設脫硝設施DCS系統,詳細記錄脫硝設施運行參數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歷史數據至少保存一年;安裝氮氧化物在線監測裝置,與環保部門聯網,并確保穩定運行。
對于企業脫硝治理的完成時限,通知明確:對2012年已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的山西雙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太原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原太原廣廈水泥有限公司)、山西晉匯南白水泥有限公司和太原北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限期為2013年10月31日前,建成SNCR脫硝設施;2012年已建成SNCR脫硝設施的太原金圓水泥有限公司,在8月31日前對現有脫硝設施特別是中控系統完成改造完善,確保達到國家和省污染減排核查核算要求。
另外,因山西焦煤集團古交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長期停產,2012年由于逾期未完成低氮燃燒改造任務,被古交市政府責令停產治理,要求其恢復生產前,必須完成低氮燃燒改造及SNCR脫硝設施建設。